关于郑克明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公告
龙南公安 2022-12-01 21:13 发表于江西
公 告
目前,龙南市公安局正在办理郑克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为切实维护参与的个人、单位合法权益,及时有效惩治犯罪,请涉及该案的个人、单位于公告刊登之日起15日内到公安机关报案登记,如未及时报案登记的,将可能会影响自身相关权益,现将报案方式及渠道公告如下:
方式一:现场报案
投资参与的个人、单位可前往龙南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报案(地址:龙南市龙翔大道中段),并如实提供以下材料:1.报案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相关合同、协议等书面文件复印件;3. 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付款、收取劳务费相关凭证;4.其他与案件相关的材料。现场报案请遵守龙南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方式二:邮寄方式
投资参与的个人、单位请提供以下材料:1.报案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相关合同、协议等书面文件复印件;3. 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付款、收取劳务费相关凭证;4.每次投资的详细过程及收取劳务费起止时间、金额等的自书材料;5.其他与案件相关的材料。邮寄地址:龙南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报案登记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6日,逾期不报案的,视为自动放弃报案权利,后果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联系人:廖警官、钟警官
联系电话:0797-3529265
龙南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2022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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