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利宝、火理财案 2022.12.7……【资金清退】12月进行第一次发赃,发赃比例:12%

永利宝火理财上海一中院第一次返款公告
马儿转载 2022-12-07 19:39 发表于浙江

永利宝案公告之四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永利宝”案第一次退赃公告

“永利宝”案件被害人:

本案被害人总人数30,613人,总投资受损金额为13.72亿余元,截止目前共执行到案款金额1.75亿余元,已符合发赃条件。根据广大被害人的要求,本院于12月进行第一次发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执行情况:截至目前,本案在案款项共计1.75亿余元,其中包括(1)对经侦冻结的200余个银行账户进行了扣划,另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扣划被执行人账户10余个,共得款近1.7亿元;(2)各被执行人退赃共计113万元;(3)归拢其他法院关联案件案款500余万元。

此外,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股权,本院亦及时采取了查控措施,正在有序推进处置工作;对犯罪单位对外借款等财产线索,本院也在核实处理中。

本次发赃后,本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最大限度为被害人追赃挽损。

二、发赃原则:应发尽发、公开、公正、公平。

三、发赃比例:12% (即所有在案款项/总的未兑付金额),每个人的受偿金额=每个人的未兑付金额x发赃比例。

四、为公平起见,本院制定了如下规则:1、业务员、犯罪单位员工不列入本次发赃范围;2、未登录本平台确认者,以及对本院异议复核的结论未予确认者均暂不列入本次发赃范围,待其符合相关要求后再行发放。

五、对于未在2022年11月27日前确认受损金额且未赶上本次发放的被害人,特别是对未兑付金额提异议的被害人,无需担忧,可继续通过案款核对平台提交相关申请,本院将择期进行补发,公平保障所有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但本院需要再次指出,本案系集资诈骗案件,被害人损失计算采用全面审计的方式(总投入金额-总兑付金额),被害人在“永利宝”、“火理财”平台投资期间收到的所有金额包括利息均应计入已兑付金额。

六、本院再次提醒被害人相互转告,尽快登陆平台,如有疑问可咨询021-62701234智能服务热线电话或在平台留言。因本院集资诈骗案件被害人人数众多,近日热线电话繁忙,请予谅解。本次发赃持续时间较长,如有被害人已经确认过信息但未收到退赃款项,请于2023年1月3日后联系本院,本院将择期另行补发。

特此公告

永利宝案件财产处置团队
2022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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