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一财金融”案被害人清退资金的公告
杭州中院 2022-12-13 09:57 发表于浙江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向“一财金融”案被害人清退资金的公告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毛德安、彭磊、叶凌云、董郁彬、陈志红、罗丹犯集资诈骗罪一案(以下简称“一财金融”案)涉财产部分立案执行后,依法有序推进资产处置工作。为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现依据生效刑事判决书,对已执行到位的涉案资金进行清退,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放对象
“一财金融”案被害人。
二、发放金额
已执行到位的人民币2940138.79元。根据清退金额除以受损总额,确定统一的清退比例。被害人的具体清退金额以其受损金额乘以清退比例确定。
三、发放时间
2022年12月13日。
四、发放方式
本次发放采取线上发放方式。法院通过工商银行为被害人办理资金清退业务,被害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就近至工商银行网点领取。
五、特别提醒
- 法院不会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要求被害人提供验证码、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不会提出转账、验资、缴费等要求。
- 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干扰案款发放工作、损害被害人合法权益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被害人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时间领取,避免人员聚集。
- 如有其它问题,可拨打工商银行服务热线(95588)、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专线电话(0571-87393350),或就近至工商银行网点咨询。
特此公告。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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