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检·公告】关于孙贵权等10人涉嫌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洗钱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案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的公告
雁塔检察 2022-12-13 17:54 发表于陕西
犯罪嫌疑人孙贵权、陈秋元等10人涉嫌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洗钱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案已由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移送本院审查起诉。
侦查机关认定:2020年4月,犯罪嫌疑人孙贵权、陈秋元等人注册成立西安普惠康泰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公司成立后,孙贵权等人非法大量购买老年被害人公民个人信息,公司业务人员冒充保险公司客服人员,拨打被害人电话,以之前购买的保险产品收益太低为由,诱导其退保或者办理保单贷款,以年息12%-24%为诱饵,诱骗被害人签定《分红服务协议》,骗取被害人投资款。2020年7月以后,张志立接手西安普惠康泰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后,仍继续上述犯罪活动。截至目前,共165人报案,投资金额1400余万元。
因本案被害人人数众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十五条之规定,现采取公告方式告知本案被害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享有的相关权利义务,详见《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审查起诉阶段)。以上事项如有疑问,请与本院联系。
联系人:李检察官
联系电话:029-81156538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审查起诉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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