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年12月03日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进展的公告
2022 年 12 月 2 日,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安集团”)管理人《告知书》,获悉国安集团等七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意向战略投资者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集团”)已向管理人正式提交了《重整投资方案》,管理人与中信集团、重整主体签订了《重整投资协议》。管理人以《重整投资方案》、《重整投资协议》为基础制定了重整计划草案,并已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或“法院”)提交,上述重整计划草案须经国安集团等七家公司债权人会议表决并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方能生效,尚具有一定不确定性。国安集团等七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暨出资人组会议定于 2022 年 12 月 28 日以网络方式召开。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重整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甲方: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乙方: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
丙方: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中信国安有限公司、中信国安投资有限公司、中信国安城市发展控股有限公司、青海中信国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青海中信国安锂业发展有限公司、河北国安第一城景区管理有限公司
(二)交易结构
1、资产重组安排
丙方以保留资产和选择留债清偿的债务整体打包,出资设立新国安集团。乙方通过股权受让、增资及以股抵债等方式持有新国安集团股权。待处置资产及或有权益,保留在老国安集团,由管理人继续负责待处置资产及或有权益清理、确权、追收和处置等工作,处置所得优先支付相关费用后向未获全额清偿的债权人补充分配。
2、债务重组安排
有财产担保债权以担保财产评估价值确定优先受偿范围,在优先受偿范围内可选择留债清偿或者以股抵债。超出优先受偿范围的部分按照普通债权清偿方案受偿。
每家债权人 100 万元(含本数)以下的债权部分全额现金清偿,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内分两次清偿;100 万元(不含本数)至 5,000 万元(含本数)部分,可选择“3%现金+以股抵债”或“20%现金清偿,剩余部分豁免”;超过5,000 万元部分“3%现金+以股抵债”清偿。
(三)重整投资款
乙方将通过本次重整受让新国安集团的股权、对新国安集团进行增资,共计投入 120 亿元。重整投资款总额分为 A、B、C 共三期支付,其中 A 期和 B期重整投资款为受让新国安集团股权的价款,用于根据重整计划支付重整费用以及清偿各类债权;C 期重整投资款为对新国安集团增资的价款,用于新国安集团后续经营。
(四)职工安排
原则上重整主体的人员将由新国安集团或其下属公司全部承接,并将根据新国安集团和其下属公司的岗位设置情况和职工个人意愿等进行双向匹配选择。具体以《职工安置方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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