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骆某某涉嫌非法经营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一案的公告
横琴检察 2023-01-13 19:54 发表于广东
关于骆某某涉嫌非法经营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一案的公告
犯罪嫌疑人骆某某涉嫌非法经营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已于2023年1月12日由珠海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本院审查起诉。
侦查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简要概括如下:骆某某伙同他人于2008年至2020年期间,注册了“中山市诚丰企业投资策划有限公司”“珠海市诚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市诚利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中山市诚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以“代理新股申购”“投资期货”“上市投资原始股”等形式非法吸收数十名被害人资金达人民币3.2亿元。
鉴于本案被害人人数众多,无法一一通知,各被害人可在1月30日前向本院当面提交或函寄对案件的办理意见。本院相关权利义务告知书及意见表见附后。如有疑问请与本院联系。
联系人:索助理、莫助理
联系电话:0756-8875022、8875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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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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