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秀玲等四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资金清退的公告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2023-01-17 17:09 发表于安徽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关于王秀玲等四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资金清退的公告
关于王秀玲等四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对刑事判决涉财产部分立案执行后,依法有序推进资金归集、信息核实等重点工作。为维护受损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现依据生效刑事裁判文书和受损集资参与人信息对已归集到位的涉案资金进行资金清退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退时间
本次清退自2023年2月2日开始。
二、清退对象
资金清退对象为王秀玲等四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经生效刑事判决书确认的受损参与人。
三、清退金额
本次清退资金共1600899.24元。
四、清退方式
本次资金清退采取银行开立电子存单方式,由中国工商银行协助完成。中国工商银行将为受损参与人开立电子银行账户,通过开立银行电子存单的方式进行资金清退。开立银行电子存单的受损参与人在收到银行短信提示后,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中国工商银行任一境内网点领取清退的资金。
五、特别提示
本次资金清退按照“应发尽发”的原则进行清退,领取清退资金相关注意事项详见《领取清退资金通知》。
受损参与人对资金清退中存在的问题,可以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反映,谢绝受损参与人来院咨询。
特此公告
二○二三年一月十七日
领取清退资金的通知
1.领款方式介绍
(1)本次资金清退范围内的受损参与人的领款方式为电子专户的方式。受损参与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到中国工商银行任一境内网点查询办理“王秀玲等违法所得清退业务”,以领取清退资金。清退日起,中国工商银行将为受损参与人开立电子银行账户,通过开立银行电子存单的方式进行资金清退。开立银行电子存单的受损参与人在收到银行短信提示后,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中国工商银行任一境内网点领取清退的资金。
2.电子存单领款细则
(1)受损参与人已死亡的处理方式
本次资金清退范围内的受损参与人已经死亡的,合法继承人需提供遗产继承手续,前往工商银行领取清退资金。
(2)工商银行提示短信
中国工商银行将会通过95588向本次资金清退范围内的受损参与人发送资金发放短信提示,提示工商银行完成资金清退的时间及方式。
(3)未收到提示短信处理方式
对于本次资金清退范围内的受损参与人因预留手机号码有误等原因,清退时间内未收到短信的情况,可直接前往中国工商银行任一境内网点查询清退资金到账情况。
3.特别提示
(1)由于本次资金清退涉及人数众多,短信提示时间与资金实际到账时间会有时间间隔,请本次资金清退范围内的受损参与人耐心等待并随时查询到账信息。
(2)工商银行全国客服电话:95588
(3)银行咨询电话:0551-63716713、63716711
法院咨询电话:0551-66026702
咨询时间:(2023年2月2日后的工作日8时30分-11时30分,15时-17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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