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粤0304刑初1179号黄生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宣判公告
2023/1/3 11:13:36来源:福田法院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粤0304刑初1179号
本院受理的被告人黄生、古松、张一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现将判决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告人黄生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二、被告人古松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三、被告人张一航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四、退缴在案的人民币33,811,819.29元按剩余本金金额分别发还参与债权转让的集资参与人。
五、扣押在案的公章、营业执照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
上述案件目前仍在上诉期内,判决暂未生效。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