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粤0304刑初1号张韬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判决公告
2023/1/10 14:56:04 来源:福田法院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0304刑初1号
本院受理的(2022)粤0304刑初1号被告人张韬、严芳、管春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已于近日宣判,现将判决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告人张韬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二、被告人严芳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
三、被告人管春向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
四、扣缴在案的资金依法按比例发还有本金损失的各集资参与人;涉案违法所得继续追缴,并按上述同等原则发还有本金损失的集资参与人。
目前案件仍在上诉期内,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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