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张志强等19人与福建张氏天天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大地云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3.1.18……【资金清退】退赔款清退公告(一)。
工作专班先后赶赴多地对案涉房产、银行账户进行查封、冻结、扣押,现已执行到位人民币18835411.46元。被执行人名下的其余财产正在有序推动权属甄别及评估、处置。
清退方案
1.清退对象:(2021)闽0205刑初48号、(2021)闽0205刑初264号刑事判决确认的15325名受损参与人。
2.清退金额:本次清退金额为18835411.46元。依照生效刑事判决确定的受损金额为基数,以清退金额除以受损金额确定清退比例。
3.清退时间:2023年1月19日至1月21日
4.清退方式:法院委托工商银行为受损参与人办理清退业务,受损参与人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就近至工商银行网点领取。
案款清退开始后,工商银行将向受损参与人匹配电话号码发送短信,短信提示内容如下:
(2022)闽0205执532、2456号“大地云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退赔资金清退工作将由中国工商银行协助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完成,我行将自2023年1月19日起通过开立电子存单的方式进行清退。资金正式清退时,我行将再次进行短信提醒。其他相关内容请关注法院公告(查阅法院公告渠道如下:关注微信公众号“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微博“海沧法院”)。【工商银行】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关于“大地云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退赔款清退公告(一)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 2023-01-18 15:36 发表于福建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关于“大地云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退赔款清退公告(一)

被告人张志强等19人与福建张氏天天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天惠”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本院作出的(2021)闽0205刑初48号、(2021)闽0205刑初264号刑事判决书均已发生法律效力。前述判决的涉财产刑部分已分别于2022年3月1日、9月7日立案强制执行,执行案号(2022)闽0205执532号、(2022)闽0205执2456号。立案后,法院快速成立工作专班,积极推动追赃挽损及案款清退工作,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执行进展

强制执行过程中,法院运用全国“总对总”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全省“点对点”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对张志强等19名被执行人、“天天惠”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名下的银行账户、财付通、支付宝、车辆、房产、船舶、证券、股权、保险等资产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工作专班先后赶赴多地对案涉房产、银行账户进行查封、冻结、扣押,现已执行到位人民币18835411.46元。被执行人名下的其余财产正在有序推动权属甄别及评估、处置。

二、清退方案

为维护受损参与人的合法权益,本院拟对已执行到位的涉案资金进行清退。

1.清退对象:(2021)闽0205刑初48号、(2021)闽0205刑初264号刑事判决确认的15325名受损参与人。

2.清退金额:本次清退金额为18835411.46元。依照生效刑事判决确定的受损金额为基数,以清退金额除以受损金额确定清退比例。

3.清退时间:2023年1月19日至1月21日

4.清退方式:法院委托工商银行为受损参与人办理清退业务,受损参与人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就近至工商银行网点领取。

三、问题解答

1.案款清退开始后,工商银行将向受损参与人匹配电话号码发送短信,短信提示内容如下:

(2022)闽0205执532、2456号“大地云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退赔资金清退工作将由中国工商银行协助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完成,我行将自2023年1月19日起通过开立电子存单的方式进行清退。资金正式清退时,我行将再次进行短信提醒。其他相关内容请关注法院公告(查阅法院公告渠道如下:关注微信公众号“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微博“海沧法院”)。【工商银行】

2.清退提醒:

(1)请受损参与人收到工商银行短信后,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工商银行任意境内网点进行账户激活和资金领用。

(2)法院不会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要求受损参与人提供验证码、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不会提出转账、验资、缴费等要求。

(3)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干扰案款清退工作、损害受损参与人合法权益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受损参与人应根据当地疫情防控的要求,合理安排时间领取,避免人员聚集。

3.对案款清退的疑问,受损参与人在清退时间内未收到款项的,可拨打工商银行服务热线(95588)、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专线(0592-5308848、5308767),或就近至工商银行网点咨询。

4.对执行情况的疑问,可拨打案件咨询电话:0592-5308848、5308767进行咨询,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点30分-9点30分,下午2点30分至3点30分。

四、法院提醒

近年来,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为主要表现形式的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呈多发高发态势,造成群众巨额财产损失和严重的社会危害,不仅扰乱了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也引发了很多不安定因素。涉众案件呈现出“受损人员众多,涉案金额巨大,犯罪手段多样,犯罪时间跨度长,以合法为外衣,资金流转混乱”等主要特征,一旦案发,追赃极难,挽损率低。

在此,我院亦提醒广大市民,涉众型犯罪手段隐蔽、欺骗性强,一定要提高识别能力,对打着“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等口号的项目一定要冷静分析,自觉抵制各种诱惑,珍惜血汗钱,远离“非吸”。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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