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现霞个人债务清理公告
江苏瀛之志律师事务所 2023-01-19 18:55 发表于江苏
东海县人民法院于2022年12月13日作出(2022)苏0722执清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孟现霞(女,汉族,1964年2月出生,住东海县桃林镇)个人债务清理一案,并于2023年1月16日作出(2022)苏0722执清1号决定书,指定江苏瀛之志律师事务所担任孟现霞个人债务清理一案管理人,曹立志为管理人负责人。
1、债权申报
孟现霞的债权人应于2023年2月23日前向管理人(通讯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382号兴亿达大厦26层;邮政编码:222000;联系人:孔庆武,联系电话:17851229118)申报债权,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金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相关证据。申报的债权属于连带债权或夫妻共同债务的,应当予以说明。逾期申报者,可以在财产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
2、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3年2月28日上午9:00在东海县人民法院第九审判庭(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牛山镇晶都大道与晶苑路交叉口往东60米路北)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会时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或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或律师执业证急律所指派函。
3、相关人员责任、义务
孟现霞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孟现霞应承担如实申报财产、妥善保管财产、禁止非生活和工作必须的高消费行为等义务。若债务人孟现霞存在欺诈、恶意减少责任财产、逃废债等不诚信行为,或者发现孟现霞有其他财产线索的,请向管理人提供财产线索。
孟现霞及其近亲属、利害关系人应配合管理人进行债务清理,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孟现霞个人债务清理程序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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