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许安居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恩施市人民检察院 2023-01-30 18:13 发表于湖北
许安居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2023年1月29日,恩施市公安局将许安居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移送本院审查起诉。
本院受理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告知被害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内容详见《恩施市人民检察院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因该案被害人众多,且无部分被害人的联系方式,无法逐一告知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现采取公告送达方式告知。
以上事项如有疑问,请与本院联系,或将书面意见邮寄本院。
邮寄地址:湖北省恩施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联系人:郑申万
联系电话:0718–8410372
湖北省恩施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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