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王方宁”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案 2023.2.6……【警方通告】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区公安分局办理的“王方宁”涉嫌组织、领导传销一案。现敦促本案的参与人主动积极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因未报案或逾期报案造成的损失将自行承担。
报案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7日。

【公告】关于“王方宁”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案征集报案的公告
东河公安 2023-02-06 17:50 发表于内蒙古

关于“王方宁”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案征集报案的公告

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区公安分局办理的“王方宁”涉嫌组织、领导传销一案。为了持续加大办案力度,全力保证案件诉讼的顺利进行,现敦促本案的参与人主动积极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因未报案或逾期报案造成的损失将自行承担。

一、报案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7日。
二、报案地点: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区公安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东河区青山路与芳草路交叉口)
三、注意事项:
1.报案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
2.报案人与犯罪嫌疑人签写的借据(协议),银行转账交易明细等相关材料。
联系人:邱警官、徐警官,联系电话:0472-5588044

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区公安分局
二0二三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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