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返还诈骗案件被害人涉案财物的通告
白城公安 2023-02-13 17:16 发表于吉林
镇赉县公安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紧盯群众关注的民生案件,对违法犯罪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于近期,连续侦破 “王亚荣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案”和“王海英、何兰等人诈骗案”。
目前,上述两起案件均已被镇赉县人民法院判决生效。
镇赉县公安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和法院的判决,对上述两起案件扣押涉案财物进行依法处理。
请上述两起案件的被害人自通告发出后6个月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镇赉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办理被骗资金返还事宜。
通告期满后,对无人认领的涉案财物,镇赉县公安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按照无主财物上缴国库。
特此通告。
联系人:陈警官 18543610106,徐警官 18543610598
联系地址:吉林省白城市镇赉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吉林省镇赉县镇赉镇永安西路261号)
镇赉县公安局
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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