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亚波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3.2.17……【警方通告】保定市公安局莲池区分局已依法对河北亚波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立案侦查。
该案涉及集资参与人数众多,目前部分集资参与人尚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登记。请尚未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的集资参与人,携带相关资料进行登记。
受理登记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20日

关于对河北亚波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报案登记的公告
莲公宣 保定莲池区公安 2023-02-17 11:19 发表于河北

保定市公安局莲池区分局已依法对河北亚波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立案侦查。
该案涉及集资参与人数众多,目前部分集资参与人尚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登记。为查明案情,依法打击犯罪,更好的维护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请尚未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的集资参与人,携带相关资料进行登记。为方便集资参与人进行信息登记,现将信息登记工作时间、登记工作地点、登记所需材料等内容公告如下:

一、登记时间

受理登记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20日
登记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保定市公安局莲池区分局经侦大队。地址:莲池区东三环深圳园长顺西路105号(深圳园展示中心十字路口南行200米路西上土路西北方向50米处),联系电话:0312-5056110。

三、需提供的登记材料

1、集资参与人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上述身份证明须同时提供原件及一份复印件,身份证正反两面应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2、借款合同、借款凭证等凭据的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3、本人第一次集资至最后一笔集资的资金支付凭证及银行交易明细(现金、转账或是其他方式)原件。
4、收到利息和退还本金等相关银行交易明细及凭证原件。
5、宣传单等宣传材料的原件。

四、注意事项

1、请集资参与人按照公告时间积极主动参与登记,准确登记相关信息,避免因不及时登记或者登记失准而影响自己的合法权益。
2、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干扰信息核实登记工作、损害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保定市公安局莲池区分局
2023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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