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平凉市泾川县刘继宏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3.2.27……【警方通告】近日,县公安局正在侦办刘继宏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经初步调查,刘继宏(男,汉族,47岁,泾川县窑店镇人)于2014年至2019年期间,以成立的泾川县聚源宏项目投资有限公司为依托,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通过口口相传、高息揽存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目前,该案已立案侦查。
请尚未报案的存款参与人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3月28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收款收据原件、转账记录及利息支付明细、赠送礼品图片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泾川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对已报案提供证据材料的存款参与人,无需再次报案。

泾川县公安局关于征集刘继宏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犯罪线索的通告
泾川公安 2023-02-27 18:57 发表于甘肃

近日,县公安局正在侦办刘继宏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经初步调查,刘继宏(男,汉族,47岁,泾川县窑店镇人)于2014年至2019年期间,以成立的泾川县聚源宏项目投资有限公司为依托,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通过口口相传、高息揽存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目前,该案已立案侦查。
为加快案件办理进度,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和存款参与人的合法权益,请尚未报案的存款参与人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3月28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收款收据原件、转账记录及利息支付明细、赠送礼品图片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泾川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对已报案提供证据材料的存款参与人,无需再次报案。
联系人:吕警官 李警官
联系电话: 0933-5957045、19893399272
报案地点:泾川县公安局经侦大队 

泾川县公安局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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