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首聚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二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3.3.3……【警方通告】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赛罕区分局侦办的北京天首聚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二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立案侦查,并对相关负责人采取强制措施。
凡在北京天首聚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二分公司(经营地址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大街银联大厦)参与投资未报案的群众,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到呼市公安局赛罕区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报案,该案件报案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25日。报案时需向公安机关提供报案材料、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相关银行流水(显示投资及返利金额)、合同复印件等材料。在本通告规定期限内未按要求提交报案资料的,视为主动放弃相关权益,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负。

关于北京天首聚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二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通告
平安赛罕 2023-03-03 17:44 发表于内蒙古

关于北京天首聚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二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通告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赛罕区分局侦办的北京天首聚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二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立案侦查,并对相关负责人采取强制措施。为进一步查明该案犯罪事实,依法惩治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秩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就该案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凡在北京天首聚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二分公司(经营地址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大街银联大厦)参与投资未报案的群众,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到呼市公安局赛罕区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报案,该案件报案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25日。报案时需向公安机关提供报案材料、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相关银行流水(显示投资及返利金额)、合同复印件等材料。在本通告规定期限内未按要求提交报案资料的,视为主动放弃相关权益,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负。
北京天首聚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二分公司非法集资案件的集资行为人(含业务员、各级经理、其他为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人员)自本通告发出之日起到呼市公安局赛罕区分局经侦大队配合调查,并将在该公司任职期间的提成、佣金等赃款全额上缴。及时退还上述赃款的,依法可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拒不退缴赃款且不配合公安机关调查的,公安机关将予以严厉打击。

望相互转告周知,特此通告。

办案民警:郭警官、范警官
联系电话:0471-5277107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赛罕区分局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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