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蒋美香涉嫌诈骗案债权人报案追偿的通告
景宁公安 2023-03-07 17:11 发表于浙江
关于蒋美香涉嫌诈骗案债权人报案追偿的通告
2022年12月,景宁县公安局已对蒋美香涉嫌诈骗案立案侦查。为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请前期未报案的有关债权人于2023年4月7日前,自行准备本人身份证、借条、转账凭证(本金及利息的往来支付记录)等有关材料,到景宁县公安局进行登记并制作笔录。景宁县公安局将有序安排后续报案事宜。在此日期过后尚未前来做笔录的人员,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追偿权益。(联系人:金警官,联系电话:0578-5622088)
特此通告
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3年3月7日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