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码保护:河南三门峡东泰实业有限公司非法集资案 2023.3.8……【资金清退】定于2023年3月14日至3月30日,对经过登记确认的集资当事人进行第二次清退。此次清退比例为1.6%。
清退地点:商务中心区中原银行大厦一楼营业部(陕州区乘坐109路公交,市区乘坐迎宾一号,到欢乐谷站下车)
领取清退款需集资当事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集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本次清退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清退工作结束后,当事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返还手续,将对其款项依法进行公正提存。
附:【法院判决书】被告人广荣锋、秦红莲、李书岗、张、刘、盛冠华、孟、梁、秦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刑事判决书(2015.8.31)、二审刑事裁定书(2015.11.27)。
经审理查明:2011年8月,被告人广荣锋在陕县注册成立了三门峡东泰投资有限公司,2012年6月更名为三门峡东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泰公司),广荣锋为法定代表人,被告人秦红莲为股东兼财务负责人,陆续雇佣被告人张某甲、李书岗等人为公司副总经理,聘用被告人盛某某、孟某某、刘某甲为业务员,被告人梁某某、秦某甲为公司财务人员。期间,被告人广荣锋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以扶持中小企业贷款需要和向社会公众宣称投资灵宝市地产、液化气站等项目为名,指使被告人李书岗、张某甲、盛某某、孟某某、刘某甲、梁某某等人,向社会公众公开宣传向东泰公司存款可获取高额利息回报,并由秦红莲、秦某甲代表公司与集资参与人签订委托投资协议书,承诺到期还本付息。被告人广荣锋、秦红莲将吸收的存款全部转入其个人账户,由其控制,用于投资、放贷、支付到期客户本金、利息及业务员提成、工资等。经司法鉴定,2012年10月至2014年9月东泰公司累计吸收公众存款344930162元,造成116393000元不能兑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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