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码保护:江苏宿迁市工人医院 2022.12.15……【破产案】宿迁市工人医院强制清算案债务清偿方案。
宿迁市工人医院(下称“工人医院”)强制清算一案,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8月11日作出(2022) 苏1302强清4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清算组制定的《宿迁市工人医院清算方案》。在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的指导、监督下,清算组已完成对工人医院清算财产的变价、处置工作。清算组拟定如下债务清偿方案:
一、清算财产处置情况
1.车辆拍卖款: 952289元;
2.医疗设备等拍卖款: 3137905元;
3.工人医院出资三家乡镇医院(项里医院、埠子医院、耿车医院)出资者权益拍卖款: 10222000元;
4.工人医院在医院大楼添建的附属房产拍卖款:9124640元;
5.办公用品及流拍设备处置款:603636元;
6.在宿迁工人医院管理公司破产清算程序中,陈斯凡代表工人医院持股所得扣减税收后分配款:112652255.96元;
7.利息及其他零星收入: 3697.31元。
以上1-7项清算财产合计: 136696423.27元。
二、参与清偿的债权情况
1.截止本方案制定之日,已审核确认无异议职工债权总金额为43936103.59元;
2.截止本方案制定之日,已审核确认2个债权人享有无异议医疗损害赔偿类债权总金额为1122624.1元;
3.截止本方案制定之日,已审核确认2549个债权人享有无异议普通债权总金额为543175531.2元;
4.待核定债权金额约为12000000元。
三、清算费用和共益债务情况
1.留守人员工资及社保费用: 700716.4元;
2.物业服务费用: 210000元;
3.水、电、网络通信费用: 112453.48元;
4.公告费用: 600.05元;
5.病案资料整理、移交保管费用: 324900元;
6.文件装印、邮寄、公示牌、监控设备安装及其他设备维护等零星开支费用: 98342.21元;
7.清算案件受理费用: 300000元;
8.清算组报酬费用: 2000000元(暂定金额,最终以法院核定为准);
9.预留费用: 300000元(用于支付2022年11月、12月留守人员工资、社保及物业费等其他费用)。
以上1-9项合计: 4047012.14元。
四、清偿情况
1.清算财产在优先清偿清算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法并按照工人医院实际债权情况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清偿职工债权43936103.59元,清偿率为100%。具体如下:
①清偿2015年5-7月份所欠工资,金额为6808747.2元;
②清偿2022年1-3月份所欠工资,金额为6417169元;
③清偿所欠职工经济补偿金,金额为22921504元;
④清偿所欠职工工伤赔偿金,金额为7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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