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赢贷”案受损集资参与人资金清退(第三次)公告
淳安县人民法院 2023-03-30 17:00 发表于浙江
浙江省淳安县人民法院关于“华赢贷”案受损集资参与人资金清退(第三次)公告
浙江省淳安县人民法院对支华、俞晓玲等6人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以下简称“华赢贷”案)涉财产部分立案执行后,依法有序推进资产处置工作。为维护受损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现依据生效刑事判决书,对已执行到位的涉案资金进行清退,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退对象
“华赢贷”案受损集资参与人。
二、清退原则
根据清退金额除以受损总额,确定本次统一清退比例为6.5%。受损集资参与人的具体清退金额以其受损金额乘以清退比例确定。
三、清退时间
自2023年3月30日开始。
四、发放方式
法院已在工商银行为受损集资参与人开设电子账户,清退资金将汇入该账户。
受损集资参与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就近至工商银行网点领取。
五、特别提醒
1.法院不会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要求集资参与人提供验证码、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不会提出转账、验资、缴费等要求。
2.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干扰资金清退工作、损害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集资参与人应合理安排时间领取,避免人员聚集。
4.如有其他问题,可拨打工商银行服务热线(95588)、淳安县人民法院专线电话(0571-64880122),或就近至工商银行网点咨询。
特此公告。
浙江省淳安县人民法院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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