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
尖山公安微警务 2023-03-30 15:04 发表于黑龙江
双鸭山市公安局尖山分局已对浙江澳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尖山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为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特发布此通告:
凡是通过浙江澳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尖山分公司投资过理财,尚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的投资人员,请于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拨打通告下方联系电话进行报案登记,登记后请准备好以下报案所需材料,等待公安机关通知取证: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投资和返利使用的银行卡复印件;
3、到银行打印自投资之日起所有的银行交易明细清单(用笔标明哪笔交易与投资有关,返利的也需要标记出来);
4、投资合同、交款收据等复印件;
5、与案件有关的其他证据,如宣传单、微信截图、视听资料等。
注意:提交的复印件须用A4纸单面复印,每页复印件下方写上“此复印件由本人提供,与原件一致”并签名。
对逾期不到公安机关报案、拒不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工作的投资人,视为放弃报案权利,由此导致司法鉴定机构无法确认投资者本人投资金额,从而影响挽回其经济损失的,由该投资者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联系人:熊警官
联系电话:13349337678、0469-4233851
地址:双鸭山市公安局尖山分局(尖山区黑鱼泡路84号)
双鸭山市公安局尖山分局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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