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码保护:深圳福田“天之源贷” 2020……【法院判决书】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20)粵03刑终1769号
原公诉机关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谭蕾蕾,女,1984年1月23日出生,大学本科文化,因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2018年12月13日被公安局福田分局刑事拘留,同日被该局取保候审。2019年11月19日,福田区人民检察院对其重新取保候审。2020年3月20日,福田区人民法院对其重新取保候审。2020年6月4日,,由福田区人民法院决定逮捕。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审理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谭蕾蕾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于2020年5月29日作出(2020)粤0304刑初276号刑事判决,宣判后,原审被告人谭蕾蕾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上诉人,听取辩护人意见,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原判认定:罗虎(已判决)原系富驰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2013 年底罗虎因富驰公司经营亏损及对外欠款等问题,欲通过设立互联网金融借贷平台的方式进行融资。2013年10月开始,罗虎租赁深圳市福田区滨河路5022号联合广场A栋2301室作为办公场所,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以天之源公司的名义通过“天之源贷”网站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以到期还本、按月付息,并支付较高固定收益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他人投资分为线上和线下投资两种方式,即线上投资通过网上第三方支付到相关账户;线下投资投资款直接汇入被告人谭蕾蕾私人账户。谭蕾蕾担任天之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负责公司财务,包括核对投资款、对投资款进行转账操作等,罗虎担任天之源公司的总经理并负责公司全面事务(即实际控制人)。2014年8月21日,天之源公司正式注册成立,被告人谭蕾蕾仍为法定代表人。天之源公司的注册经营范围,明确了天之源公司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2015年1月9日,天之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罗虎。在此之前,投资人商某波等人发现“天之源贷”网站无法进行提现操作,且被告人谭蕾蕾及罗虎等人失联,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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