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e贷(宁波旺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3.4.4……【资金清退】被告人进行了部分退赔。现依据生效刑事判决书和信息核实登记情况,定于即日起对已执行到位部分款项进行集中清退。请被害人于2023年4月30日前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账号确认书及收条邮寄至本院执行局(已经向本院现场提交过资料的除外)。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关于涉宁波旺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资金清退公告
宁波海曙法院 2023-04-04 18:08 发表于浙江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书(附件1)对邢亚义、林安兴、汪来君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进行了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执行。执行中,被告人进行了部分退赔。为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现依据生效刑事判决书和信息核实登记情况,定于即日起对已执行到位部分款项进行集中清退。请被害人于2023年4月30日前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账号确认书(附件2)及收条(附件3)邮寄至本院执行局(已经向本院现场提交过资料的除外)。

邮寄地址:宁波市海曙区苍松路229号
收件人:覃法官,联系电话:0574-87513971
邮编:315000

特此公告。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2023年4月4日

附件1:
(2020)浙0203刑初1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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