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禾中财务咨询有限公司莱州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禚大鹏、宋新育(“如意福”)涉嫌集资诈骗案,何恩广、施世峰(利用“芹健康”名义)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3.4.6……【警方通告】一、烟台禾中财务咨询有限公司莱州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禚大鹏、宋新育(“如意福”)涉嫌集资诈骗案,何恩广、施世峰(利用“芹健康”名义)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非法集资行为人(含业务员、业务辅助人员、其他为吸收资金提供帮助的人员等),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26日止,应主动到公安机关配合调查,并将在该公司工作期间获得的广告费、代言费、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经济利益全额退缴。
二、请尚未报案的投资人及时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投资所使用银行卡复印件、银行交易明细原件、投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据材料,于2023年4月26日前到莱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登记报案,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

通告
莱州公安 2023-04-06 16:03 发表于山东

通 告

为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莱州市公安局已对烟台禾中财务咨询有限公司莱州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禚大鹏、宋新育(“如意福”)涉嫌集资诈骗案,何恩广、施世峰(利用“芹健康”名义)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为切实维护投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保证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国务院《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烟台禾中财务咨询有限公司莱州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禚大鹏、宋新育(“如意福”)涉嫌集资诈骗案,何恩广、施世峰(利用“芹健康”名义)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非法集资行为人(含业务员、业务辅助人员、其他为吸收资金提供帮助的人员等),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26日止,应主动到公安机关配合调查,并将在该公司工作期间获得的广告费、代言费、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经济利益全额退缴。

凡在本通告规定期限内及时退缴上述资金的,可以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在本通告规定期限内拒不配合调查、退缴资金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请尚未报案的投资人及时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投资所使用银行卡复印件、银行交易明细原件、投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据材料,于2023年4月26日前到莱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登记报案,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公安机关将依法侦办案件,最大限度追赃挽损。

联系人:武警官18865662999
王警官18562195600
联系地址:莱州市文化东街1800号

莱州市公安局
2023年4月6日

评论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