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3月工作月报
中茂公司管理人 湘中茂房地产公司管理人 2023-04-10 17:52 发表于湖南
各权利人:
2020年9月1日,长沙中院作出(2020)湘01破申26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受理中茂公司破产清算案,并于2020年10月15日经摇号指定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担任本案管理人。2021年8月5日,长沙中院作出(2020)湘01破26-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自2021年8月5日起对中茂公司进行重整。2022年3月11日,长沙中院作出(2020)湘01破26-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金鼎集团、中茂公司等八家公司进入实质合并重整程序。2022年10月25日,湖南省高院作出(2022)湘破监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债权人的复议申请,维持长沙中院(2020)湘01破26-3号民事裁定。为便于各权利人及时了解案件进展,现管理人就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执行职务的情况公布如下:
一、一月至三月主要工作情况
1.继续进行权利审查及异议回复沟通工作;
2.代表债务人追收财产、出庭参与诉讼;
3.继续推进消防验收、竣工验收收尾工作,争取有关职能部门及相关权利人的理解支持;
4.协助第三方审计单位完成商管公司审计报告出具,并向有关单位报送审计情况;
5.接洽意向投资人及信托机构,保障重整计划草案通过后得以全面执行;
6.与有关单位及权利群体就重整计划草案核心内容深入沟通,广泛听取意见,稳妥推动案件办理;
7.推进妥善化解项目遗留问题,争取各利害关系人的理解与支持,使项目尽早进入正常运营;
8.有序筹备债权人会议及准备相关会议材料。
二、四月工作计划
1.继续推进前述工作开展,扩大沟通交流的广度与深度;
2.稳妥推进债权人会议召开相关基础工作。
管理人后续将持续在本公众号上公布执行职务的情况。
湖南中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八家公司管理人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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