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海市银海区吴某超、尹某昌、张某玉等54名被告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案件 2023.4.12……【法院发布】庭审现场 | 银海法院公开审理吴某超等54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一案
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 2023-04-14 18:16 发表于广西
4月12日上午,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吴某超、尹某昌、张某玉等54名被告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案件。庭审现场,公诉机关指控吴某超、尹某昌、张某玉等54名被告人组织、领导以投资国家回报项目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6.98万元(或7万元)费用获得加入资格,并按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其中被告人尹某昌、陈某琼、陈某支、李某、林某仙、王某国、张某泉发展的人数超过一百二十人,属情节严重,上述54名被告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将择日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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