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文山州广南县刘军、刘桂鸣、吴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3.4.19……【资金清退】云南省广南县人民法院公告本院在执行刘军、刘桂鸣、吴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追缴违法所得一案中,《投资人未收回投资款清单》中确定投资人数为20人。经本院对上述投资人身份信息进行核对后,仍有2名投资人无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故相关投资人须在2023年5月19日前向本院提交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参与投资凭证复印件,逾期不提交视为自愿放弃领取案款的权利。具体名单如下:李萍、何恩雄。

关于执行刘军、刘桂鸣、吴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追缴违法所得一案的公告
广南县人民法院 2023-04-19 17:15 发表于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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