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码保护:万众财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3.4.23……【资金清退】现开展集资参与人线上信息核实登记。登记时间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5月23日。集资参与人可通过以下二种方式进行线上登记
附:【法院判决书】李广怀犯集资诈骗罪,原审被告人李慧怡、许峰、程凌云、雷霞、林亚兴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二审刑事判决书(2017.4.19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附:【法院判决书】被告人华立波、成骏、伍义、彭静、冯彬、肖雪梅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二审刑事裁定书(2017.10.31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附:【法院判决书】被告人唐安波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刑事判决书(2018.9.14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上诉人李广怀供述:其经营香港万众财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万众酒店、深圳万众公司和佛山万众公司。东莞万众酒店分别在汕头市潮阳区、惠州市、天津市、上海市、扬州市、长沙市、南宁市、成都市和贵阳市开设了分公司;深圳万众公司分别在广州市、江门市、浙江省绍兴市、福州市、长沙市、南宁市和重庆市开设了分公司。深圳万众公司属下的分公司又分华南区和华东区,华南区由许峰管理。其开始时是与客户签订《万众财富酒店承包协议书》,主要内容就是客户承包其公司酒店的房间,承包期限一至二年,每间房间承包价格为5万元,但由其公司统一经营,客户按投资额获取酒店收益分配权,合作、承包一年或二年均可获得投资金额的年利润预期18%至28%的收益。一年承包期的按照合同期满退回本金,2年承包期的按照合同逐月退回本金,这种方式只做了三个月。到2013年5月的时候,其公司还针对客户销售会员预存消费卡,只要客户预存金额10,000元以上,其公司就赠送18%至24%的消费额,合同期满客户未使用完消费卡里的钱,公司可以退还卡内余额给客户,或者客户自行转让、续签合同等。通过预售消费卡吸引客户投资的总体方案是其和许峰商量的方案,优惠方案也是总公司制定的。消费卡合同兑现(即返还余额和优惠给客户)主要是李慧怡负责的。其没有去申请国家金融管理部门的批准。江门分公司主要是帮其销售酒店预存消费卡进行经营赚钱的。江门分公司成立的时候,2014年3月之前使用《万众财富酒店承包协议书》与客户签订合同,半年之后就使用《预存消费卡合同》与客户签订合同。主要与四十至六十岁左右的客户签订合同。业务员通过各种办法和途径打电话联系客户,主要是购买医院资料、小区资料和以前所在公司留下的清单找客户电话号码。还有就是业务员在公司楼下等处派发宣传单给客户,派发传单后跟进联系。由于其公司的刷卡机申请安装需要时间,预存消费卡的制作和发放,以及数据的导入都需要时间,加上公司业务员没有重视,所以客户也就没有及时消费。江门分公司大概约有二至三百人,预存金额大概一千万元。江门分公司由林某1统计数据,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汇总给其养女李慧怡。深圳万众公司由其和许峰负责,许峰除了不管财务外,和其的职责是一样的。许峰2012年9月份至2013年3月是其助手,2013年3月份至2015年4月负责各地分公司的开设和维护。许峰在公司开始是没有提成的,2014年10月开始,许峰说深圳总公司那里的负责人能力不够强,由他去负责,给的40%提成由他去支配,其同意了,至于40%的提成有没有留一部分给许峰自己其不知道。苏州分公司是许峰去开设的,当时他提出给38%给分公司去运作,给2%给他做提成,但没有给他;东莞公司他只是有时去巡查一下。程凌云大概是在2014年4月进江门分公司任经理。大概2014年7月,其让他过上海接管万众财富上海分公。程凌云主要是管理公司的日常事务和销售团队的工作。雷霞从2014年8月至2014年12月底接手程凌云的工作任经理,也是负责管理公司日常事务和销售团队的工作。2015年1月把她调到深圳总公司任经理。雷霞离开后,程凌云兼任江门分公司经理,到2015年3月刘某2回来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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