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林明义涉嫌合同诈骗案通报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 2023-04-23 12:01 发表于广东
犯罪嫌疑人林明义合同诈骗罪一案,已由深圳市公安局移送我院审查起诉。
侦查机关认定:
2017年1月始,犯罪嫌疑人林明义以倒卖手机和做生意为名,持续向他人借款,其收到借款后将大部分资金实际用于借新还旧、个人消费、网络赌博,因其并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最终在资金链断裂后逃匿,目前造成10人损失共计4,756,738.34元。
因本案被害人人数众多,现采取公告方式告知本案诉讼程序。以上事项如有疑问,请与我院联系。
联系人:刘助理
联系电话:0755-25281624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