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码保护:恒实汇通信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天津第一分公司(温艳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3.5.5……【资金清退】➤现开展集资参与人线上信息核实登记,核实时间2023年5月5日至2023年5月12日。
➤附:【法院判决书】温艳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刑事判决书(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2019.11.26)、二审刑事裁定书(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20.5.13)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缪任远(另案处理)自2015年1月在北京注册成立恒实汇通财富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实”公司),系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后缪任远在无吸揽存款许可的情况下,于同年5月在津注册成立“恒实”公司天津分公司等五家分公司,担任全部分公司实际控制人,并指派缪高远(另案处理)担任“恒实”公司天津分公司实际负责人。自2015年5月至案发,“恒实”公司在津对外以保本保息、资金安全为由,通过媒体广告、散发传单、口口相传等方式,向社会不特定人宣传该公司经营的投资理财产品并承诺年化收益率6.8%至15%进行高息利诱。被告人温艳斌于2015年12月经张强(另案处理)介绍加入“恒实”公司,后担任在天津市武清区设立的恒实汇通信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天津第一分公司营业部经理,负责宣传理财产品、吸收存款、招聘业务员、管理团队、安排任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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