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侦办房艳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有关事项的公告
单县公安局宣传科 平安单县 2023-05-10 15:11 发表于山东
公 告
我局正在侦办的房艳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为全面调查取证,维护投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请尚未报案的投资参与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2023年5月9日至2023年6月9日),携带本人身份证、投资相关凭证、收据、银行流水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到单县公安局经侦大队(510室)报案。
逾期未申报者,后果自负,望相互转告周知。
投资者在投资期间所得利息及分红属于非法所得,应积极退还,否则将依法予以追缴。
提醒广大投资者,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损失自担,组织非法集资必受法律严惩。为了您和您家人的幸福,请坚决抵御高利诱惑,自觉远离非法集资。
联系电话:0530—3333986
联系人:张警官 赵警官
联系地址:单县健康路3号
特此公告。
单县公安局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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