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学微客 2023.5.12……【官方答复】经桂溪市场监管所进行核实处理,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六条之款项,并展开调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经调查,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规定,部门处理因生活所需产生的消费纠纷,您所反映的商事行为问题工作人员优先建议您走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好学微客涉嫌欺诈学费,还不予退款
网友 2023-05-11 01:18
本人于2023年5月11日通过小红书推荐公众号,然后加了企业微信:小邓,给我预约当日晚上20点参加一场由Lisa老师分享的关于如何学习tiktok运营的直播,说是不花钱学习tiktok直播知识。直播内容各种虚假夸大tiktok赚钱方式,严重误导读者对于海外抖音tiktok的认知,利用读者对海外境况的认知盲区实行的割非菜行为。直播课中承诺会主动帮助学员学习,学生消息一定在5分钟内回复,一个老师只带9个学生,学生做不好,老师会监督,甚至会主动帮助学生运营账号,并诱导报名5480元,当时在没有求证真实性的情况下盲目报名,入账账户: 广州好学微客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诱导报名后加了一个所谓:官方入学-洛白老师,诱导签署合同,合同签署机构为:成都好学微客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而后我收到了合同,发现合同里有多项霸王条款和跟直播内容中差异较大的地方:霸王条款(甲方与乙方权利差距过大,要求签署合同不能退款,甲方无需违约支付经济费用而乙方违约起诉则被要求赔偿10万元)。然后查阅相关资料,发现好学微客该机构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网上有多起学员投诉欺诈案例,该公司负面评论以及投诉事件。在“爱企查”经核实,该公司关联风险22条,并且有自身风险1条。公司法人其名下关联的江西好学微客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曾在2022-10-21日被江西省赣州市行政处罚(赣市市监稽经开处罚(2022]1-4号、赣市市监稽经开处罚(2022]6034号)“1对当事人对其培训课程的质量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行为处40万元罚款。
相关欺诈信息发给工作人员一概不理,只是推脱。我立马跟机构人员说要求退款,因为还没有签合同也没有上过任何课,结果该机构表现出与缴费前反差极大的应对态度,各种推脱说辞不愿退款,在我多次询问是否可以退款后员工故意拖延时间!而后告知已下班有问题等上班时间再处理。
本人要求全都退款!!!希望贵平台能够为我成功维权,此机构已经欺骗多人,希望相关执法部门对该机构进行严格彻查!不知道为什么平台无法上传照片,若有需要可随时提供。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高新区桂溪街道办事处
回复时间:2023-05-12 14:11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高新区桂溪街道办事处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桂溪市场监管所进行核实处理,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六条之款项,并展开调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经调查,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规定,部门处理因生活所需产生的消费纠纷,您所反映的商事行为问题工作人员优先建议您走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已于2023年5月12日9时56分,与您联系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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