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省青旅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青旅辉南分公司一部、二部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公告
辉南公安 2023-05-15 15:55 发表于吉林
为依法惩治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保护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相关法律规定,现辉南县公安局发布通告如下:
辉南县公安局对吉林省青旅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青旅辉南分公司一部、二部立案侦查以来,目前尚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的集资参与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投资合同、银行交易明细等相关材料到公安机关报案。
报案登记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5日,逾期不报案的,视为自动放弃报案权利,后果自行承担。
辉南县公安局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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