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明市沙县陈九妹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3.5.17……【警方通告】三明市公安局沙县分局于2022年10月24日对陈九妹(男,现年65岁,福建沙县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
➤凡是参与陈九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参与人,请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30日前(工作日上班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的会单原件及复印件、交易往来转账记录等凭证到三明市公安局沙县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沙县公安分局业务技术大楼,地址:三明市沙县区金沙西路66号)报案登记,并配合调查取证工作。因逾期未报案登记或者不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等造成损失后果的,由参与人自行承担

三明市公安局沙县分局关于陈九妹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有关事项的通告
沙县公安 2023-05-17 17:36 发表于福建

三明市公安局沙县分局关于陈九妹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有关事项的通告

为了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和社会治安稳定,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三明市公安局沙县分局于2022年10月24日对陈九妹(男,现年65岁,福建沙县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为了查明案情,全面收集证据,进一步追赃挽损,现通告如下:

一、凡是参与陈九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参与人,请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30日前(工作日上班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的会单原件及复印件、交易往来转账记录等凭证到三明市公安局沙县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沙县公安分局业务技术大楼,地址:三明市沙县区金沙西路66号)报案登记,并配合调查取证工作。因逾期未报案登记或者不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等造成损失后果的,由参与人自行承担,望各位参与人看此通告后互相转告周知。

二、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凡是参与陈九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参与人,要依法合理表达诉求,不得从事非法活动。对于在网络上编造、散布各类谣言、肆意煽动非法聚集闹事或者干扰阻碍案件侦办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联系人:邱警官、蔡警官
联系电话:0598-5853846

三明市公安局沙县分局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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