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定市清苑区冯荣珍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3.5.22……【警方通告】保定市公安局清苑区分局已依法对冯荣珍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请尚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登记的人员,尽快到公安机关报案、登记。逾期不报案,将视为自动放弃对自身合法权益的主张,并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

保定市公安局清苑区分局关于冯荣珍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公告
清苑公安 2023-05-22 17:42 发表于河北

公告

保定市公安局清苑区分局已依法对冯荣珍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为查明案情,打击犯罪,维护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请尚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登记的人员,尽快到公安机关报案、登记。逾期不报案,将视为自动放弃对自身合法权益的主张,并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

受理报案、登记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22日止。

保定市公安局清苑区分局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一、报案需提供的材料:

1、集资参与人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集资参与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收款收据等原件及复印件。

3、集资参与人支付资金银行转账明细的原件(支付时使用的银行卡、银行卡交易流水的原件,并加盖银行公章,银行卡交易流水打印期限从第一笔支付当月1日至今,并勾画出支付本金的记录),以现金方式支付的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支取现金的银行凭证)。

4、收取本金、利息银行转账明细的原件(收取本金、利息时使用的银行卡、银行流水的原件,并加盖银行公章,银行卡交易流水打印期限从第一笔收到的利息或者本金当月1日至今,并勾画出接受本金和利息的记录)。

以上复印件需逐页签名、按手印。

二、报案、登记时间和地点:

保定市公安局清苑区分局

登记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电话:18531285670 杨警官、13730225066 李警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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