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县公安局关于预隆(浙江自贸区)能源有限公司永清分公司涉嫌合同诈骗一案的公告
平安永清 2023-06-07 17:02 发表于河北
公 告
预隆(浙江自贸区)能源有限公司永清分公司涉嫌合同诈骗一案永清县公安局已于2023年2月20日依法立案侦查。经查,该公司的法人和实际负责人王书义(王书义,男,汉族,河北省永清县人)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已被我局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现阶段为查明案情,全面取证,请在预隆能源永清分公司投资未登记的当事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2023年6月10日至2023年7月9日)前往永清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进行投资信息核查并确认登记,望相互转告周知。
1、登记时间:2023年6月10日至2023年7月9日
2、登记地点:永清县公安局经侦大队
3、投资参与人需要提交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投资协议(协议)原件、复印件;
(3)投资资金材料(收据、POS机小票、银行对账单)原件、复印件;
(4)已受偿投资返利材料(银行对账单)原件、复印件;
(5)核查登记机构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根据具体个案确定)。
特此公告
办案民警:田警官 0316-6623110
张警官 0316-6623110
永清县公安局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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