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胡朝杰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受害人进行报案登记的公告
红山区公安分局 红山公安 2023-07-03 20:50 发表于内蒙古
关于对胡朝杰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受害人进行报案登记的公告
赤峰市公安局红山区分局正在侦办胡朝杰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胡朝杰,男,身份证号码1504021973xxxx1517,赤峰市喀喇沁旗人)。2012年开始,胡朝杰以经营内蒙古艳阳天农业有限责任公司为由,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借款。
为全面、准确收集证据,依法打击犯罪活动,维护受害群众的合法权益,请尚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的受害群众于2023年8月3日前到赤峰市公安局红山区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报案,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报案,后果自负。
报案人员需准备以下材料:
1、借款合同、借据、收据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投资打款、返利银行卡复印件;
4、投资及返利银行卡交易流水原件(自第一次投资至今银行流水)
以上复印件纸张要求为A4纸
赤峰市公安局红山区分局将依法对报案人员所提供材料及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受理单位:赤峰市公安局红山区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地址:赤峰市红山区桥北贡格尔大街十六号红山区公安分局办公楼一楼西侧108室)
联系人:王警官 江警官
电 话:0476-8663110 0476-8660021
红山区公安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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