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喊你来领钱——酒泉飞天普惠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200余万元,肃州区法院正在集中兑付。
谢瑾 张小霞 肃州区人民法院 2023-07-04 17:30 发表于甘肃
2023年7月3日起,肃州区人民法院开始集中发放酒泉飞天普惠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的涉案款。
酒泉飞天普惠小微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下称飞天普惠公司)于2015年12月22日成立,其营业范围仅为“依托互联网等技术手段提供金融中介服务”,在不具备其他必要资质的情况下,在酒泉市开展金融中介服务业务。酒泉飞天普惠公司通过业务员、经纪人在酒泉市肃州区人员密集的广场、公园、小区、电影院等场所公开宣传、散发宣传彩页,并通过个人微信、微博、QQ等多种方式宣传飞天普惠中介平台,向不特定公众承诺年化8%-13%的收益率,让公众在飞天普惠中介平台注册并投资。在出借过程中,该公司将虚假标的或高风险标的挂于飞天普惠中介平台,出借过程中还出现了股东或加盟商融资自用、为具有关联关系的借款人融资、借新还旧、超额度向同一借款人或借款公司出借等方式,将出借人资金大量借出。案发后,经盘石软件(上海)有限公司计算机司法鉴定所提取平台内相关数据并经甘肃信立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2021年7月30日,减去前期获利后仍有二百余名出借人存在损失,损失金额合计人民币一千六百余万元。
案件审理过程中,经过办案法官的多方努力,除去部分出借人放弃受损金额的追偿外,该案剩余出借人共损失金额一千二百余万元本金,均悉数从被告人处追回,及时挽回了各出借人的损失。
因该案涉及投资人数众多,在案款发放前期,办案法官提前制作案款发放表并予以公示,以便投资人提前查看,有任何疑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
在发放现场,法院干警对发放信息逐一进行核对,在确认领款人的身份信息、发放账户信息后,财务人员现场电子转账,便捷、高效地对投资人受损的本金予以发放。
法官提示: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转型升级,以非法集资等为代表的金融违法活动也在不断增加,加之受客观因素等限制,投资渠道有限,而且部分群众抵抗不住高额利息的诱惑,法治意识淡薄、风险识别能力不足,都为此类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可乘之机。法官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凡是在提供服务、投资项目等商业活动中承诺无风险高额利息的,一定要小心集资陷阱,不贪图蝇头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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