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检资讯|余志平涉嫌集资诈骗罪一案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书
光明检察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检察院 2023-07-10 17:27 发表于广东
犯罪嫌疑人余志平涉嫌集资诈骗一案,已于近日由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移送本院审查起诉。
侦查机关认定:2018年至2022年3月4日期间,余志平通过佳达制衣(深圳)有限公司相关印章、冒签该公司相关员工签名,虚构负责该公司的设备、物料采购的身份,对外声称可以合资在采购过程中做“私单”赚取差价利润,以此诈骗方法对外非法集资。余志平明知其吸收资金的信息系被害人通过“口口相传”方式向社会公众扩散,余志平仍默认并放任,最终造成多名被害人资金受损。
本案被害人、集资参与人的人数众多,经本院联系,仍有部分被害人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采取公告方式告知本案被害人的诉讼权利义务(详见《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检察院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因本案集资参与人人数众多,现采取公告方式告知本案诉讼程序。
以上事项如有疑问,请与我院联系。
联系人:黄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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