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公安局关于返还刘勇集资诈骗案涉案资金公告
平安綦江 2023-07-10 16:41 发表于重庆
重庆市綦江区公安局关于返还刘勇集资诈骗案涉案资金公告
綦江区公安局办理刘勇集资诈骗案中,法院判决由公安机关依法把陈俊良主动退赔和退缴的款项按比例返还94名受害人。
根据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判决书,陈俊良主动退赔和退缴中的资金将按比例返还给受害人李正书、张维惠、张贵英、翁启芳、罗昭群,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7月7日至2024年1月6日。
请该相关的受害人、权利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在公告期限内,持合法手续及证明到綦江区公安局联系相关事宜,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审核。相关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视为无异议,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置涉案资金。
特此公告。
联系人:陈警官;联系电话:85883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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