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符月莹诈骗案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东方检察 2023-07-10 17:51 发表于海南
犯罪嫌疑人符月莹涉嫌诈骗罪一案,已由东方市公安局于2023年7月7日移送本院审查起诉。
由于本案被害人众多,本院无法在法定期限内逐一告知并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之规定,现采取公告送达方式告知本案被害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享有的权利义务(内容详见附件《海南省东方市人民检察院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以上事项如有疑问,请与本院联系或将书面意见邮寄本院
邮寄地址:海南省东方市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赵锐、雷锦鹏
联系电话:0898-25529788、0898-25500316
东方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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