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融登”事件最新进展来了!7月10日起清退1654.2万元……
江西营商 2023-07-09 19:32 发表于江西
今年5月,鹰潭市月湖区民间融资登记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融登中心”)突然停摆,许多居民难以追回借款。江西营商全媒体平台第一时间关注到此事,反映至省营商办。省营商办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发文至鹰潭市营商办,要求妥善处理此事。
据悉,月湖区将“民融登”事件作为重点工作推进,常态化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调度,第一时间成立由区长任组长的事件处置工作专班。当前,月湖区正积极开展第二次资金清退,7月10日开始分批发放清退款项。根据《关于鹰潭市月湖区民间融资登记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有关人员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第二次资金清退公告》,此次清退金额共计人民币1654.2万元。
1、部门行动
月湖区多部门组成事件处置专班
江西营商全媒体平台刊发“民融登”事件后,引起关注,一些受害人向平台求助,希望能追回借款。针对这一情况,江西营商全媒体平台及时将情况反映至省营商办。省营商办高度重视此事,随即发文至鹰潭市营商办,要求当地认真研究、妥善处理,并指定专人或组建工作专班负责。
6月19日,鹰潭市月湖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就此事进行了反馈,月湖区将“民融登”事件作为重点工作推进,常态化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调度。第一时间成立由区长任组长,区委政法委书记、分管副区长、区委宣传部部长及公检法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共同组成的事件处置工作专班,下设六个专项小组,并指定主办同志魏伟(月湖区金融事业发展中心主任)专门负责。
2、调查核实
民融登中心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据月湖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介绍,民融登中心是根据江西省金融办《关于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试点工作指引》【赣金发2014(5)号】的文件精神批复成立的,民融登中心经批准的经营范围为民间资金供需信息登记与发布、民间资金供需撮合、民间融资借贷合同备案。
经查,民融登中心在实际经营过程中超出批准的经营范围,向不特定的人群吸收资金,设立资金池,相关行为已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在日常监管中,市、区两级主管部门每年对月湖区民融登公司开展了联合审查及现场行政检查,并对检查发现的违规行为下达了整改通知,在该公司未整改到位的情况下约谈了公司相关高管。
“民融登”事件发生后,月湖区第一时间对民融登中心开展第三方审计,经审计,该公司为了规避监管,建立了三套账,其中公司账目显示自2020年起根据监管要求一直在压缩业务存量,缩减规模。而另外两套账采取了账外账的方式,开展超出批准经营范围的非法业务,以隐蔽的手段达到规避监管开展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的目的。
经司法审计,截至2022年11月15日,月湖区民融登公司未还合同本金3.52亿元,涉及1113个单位和个人。2022年11月17日,公安机关已就月湖区民融登公司相关人员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立案侦查。2023年5月31日,案件已移送月湖区检察院。
3、最近进展
7月10日开始分批发放清退款项
记者从月湖区民融登公司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月湖区正积极开展第二次资金清退,7月10日开始分批发放清退款项,将发放至清退对象的银行账户中。
根据《关于鹰潭市月湖区民间融资登记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有关人员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第二次资金清退公告》,此次清退金额共计人民币1654.2万元。清退对象为已领取《资金登记回执》并提供领款账户信息、符合清退条件的人员。根据本次清退金额除以经确认的总资金余额计算出本次统一执行的清退比例。具体清退金额:资金余额×第二次资金清退比例。月湖区民融登公司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醒广大群众,《资金登记回执》为领取清退资金凭证。未领取《资金登记回执》的,请在本次清退资金发放前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本人名下一类银行卡至月湖区辖区内任一派出所领取登记回执。本次款项清退不收取任何费用。对清退工作如有疑问,可向月湖区民融登公司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701-6227198)或江西银行(0701-6210365)咨询。
据悉,月湖区将进一步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全力做好案件起诉、资产归集、信访维稳等工作,后续资金将根据案件办理进展依法清退。
4、事件回顾
民融登中心停摆 资金流入空壳公司
今年5月,鹰潭市的张女士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她与月湖区民融登中心签订的合同还没到期,该中心就出现了延期兑付问题。无独有偶,居民艾街来等人通过民融登中心借款给了江西东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到期后一直未兑现本息。
据媒体公开报道,如今,民融登中心办公场所大门紧闭,招牌已被一家超市所取代。该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李志龙的电话,也处于停机状态。而张女士的借款方江西航昌物流有限公司竟是一个“皮包”空壳公司。
对此,月湖区金融事业发展中心(金融办)负责人魏伟回应,民融登中心打着“政府大力扶持”“政府担保”等口号宣传,欺骗性很强,区金融办曾接连发函要求其停止违规宣传行为。同时,该中心存在“为民间借贷提供担保和承诺保本付息”的违法违规行为,但区金融办没有及时掌握。
据当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月湖区民融登中心因向不特定的人吸收资金,设立资金池等相关行为已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目前查实涉及多名出借人涉案资金3亿。(记者许佳慧、实习生袁诗瑶)
来源:江西日报社江西营商全媒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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