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鹿县公安局关于征集合企小额贷款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线索的公告
巨鹿公安 2023-07-28 17:44 发表于河北
巨鹿县公安局关于征集合企小额贷款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线索的公告
巨鹿县合企小额贷款公司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2022年6月负责人被巨鹿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该公司被依法取缔。尚有部分集资参与人未来巨鹿县公安局登记,为彻底查清全部犯罪事实,惩治犯罪,向社会征集巨鹿县合企小额贷款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线索。
一、在合企小额贷款公司有存款,尚未在公安机关报案登记的集资参与人。
二、报案时需携带集资参与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相关银行卡复印件、转账凭证或截图及(含收取利息)银行交易明细、收据或借条等其他与案件相关的材料。
三、请于2023年9月30日之前到巨鹿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办公室报案登记。
四、对逾期不到公安机关报案登记,拒不配合调查的,视为放弃报案权利,导致司法机关不能认定集资数额的,由集资参与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五、为谨防电信诈骗,本次登记为现场核查,不接受电话报案。公安机关不会以电话、短信等方式向集资参与人提出转账、验资、收取报案费等资金要求。
咨询电话:马警官18333970890 宋警官17692995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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