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码保护:杭州市拱墅区陈杭生等犯集资诈骗罪一案(平台公司为浙江中新力合控股有限公司,简称“中新力合”案) 2023.8.8……【资金清退】案款清退(一)。现依据刑事判决书,对已执行到位的案涉资金进行清退
➤本次清退金额为人民币1.6亿余元。根据清退金额及受损总额,确定统一的清退比例。各受损人员的具体清退金额以其受损金额乘以清退比例确定。
➤清退时间2023年8月8日。本院通过工商银行为受损人员办理资金清退业务。受损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就近至工商银行网点领取清退资金。
附:【法院判决书】
2020.12.30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周国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二审刑事判决书
2014年4月,陈杭生、蔡朝勇、杨胜、徐红贵(均另案处理)等人通过中新力合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下称中新力合系)相继成立杭州天马力合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杭州中新力合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市拱墅区民间融资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杭州市西湖区民间融资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并于2015年5月成立浙江信达新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四家公司的管理平台(统称财富板块)。中新力合系(包括财富板块)经营期间,在未经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通过发行私募基金、资产管理计划、企业贷等产品形式,以年化6%-12%左右的利率为诱饵,承诺保本付息,通过口口相传、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变相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共计人民币84亿余元,涉及投资人3700余名,吸收资金主要用于中新力合系借新还旧、对外放贷、偿还债务、经营成本等。至案发,共造成1073名投资人损失人民币16.55亿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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