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案快訊
發布日期:112-08-07 更新日期:112-08-09 發布單位:刑事警察局公共關係室
刑事局南打掃蕩地下錢莊暴力討債集團 緝捕13名犯嫌到案
一、偵辦單位: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珍股)、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八大隊(第五隊)、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林園分局、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新興分局、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苓雅分局、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新化分局
二、查獲時間:112年7月17日至20日
三、查獲地點:高雄市鳳山區、左營區、苓雅區;嘉義縣竹崎鄉、嘉義市西區等
四、查獲嫌犯:郭○○(男、25歲)、蘇○○(男、24歲)、邱○○(男、26歲)、謝○○(男、29歲)、鄭○○(男、27歲)、李○○(男、33歲)、江○○(男、31歲)、蕭○○(男、21歲)、王○○(男、36歲)、李○○(男、27歲)、陳○○(男、21歲)、陳○○(男、22歲)、郭○○(男、25歲),合計13人。
五、查獲贓證物:新臺幣53萬元、中華賓士廠牌自小客車1輛、手機46支、空氣手槍2枝、長槍彈匣5支、組織牌匾3面、點鈔機1台、噴漆、本票、借款人電話資料、防狼噴霧劑、棍棒、監視器主機、權利車資料及車牌、討債警告標語等證物1批。
六、案情摘要:
(一)刑事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日前接獲線報,有地下錢莊以高利貸牟取不法利益,甚至以暴力方式收款,遭討債的被害人遍佈南部數縣市,經與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等單位共組專案小組,報請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以下稱高雄地檢署)指揮偵辦,案經偵查後鎖定以李姓及郭姓等2名犯嫌為首的暴力討債集團,俟蒐證完整,於7月17日至20日執行2波查緝行動,共逮獲13名涉案犯嫌到案,警詢後依涉嫌刑法恐嚇取財、重利、毀損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解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二)以李嫌為首暴力討債集團在南部地區從事收取高額利息違法放貸,調查發現,有自營商債務人因未能負擔巨額利息致欠款未還,李嫌便夥同旗下小弟持球棒砸毀店內設備,甚至以罷佔店內座位影響生意經營等惡劣行徑為手段,逼迫債務人還債。專案小組兵分多路,在高雄市、嘉義市等地區同步拘提以李嫌為首暴力討債集團等7人到案,查扣作案用球棒等證物1批。
(三)以郭嫌為首暴力討債集團以高雄市鳳山區某透天厝作為據點,從事收取高額利息違法放貸,調查發現,有債務人因未能如期償還欠款,郭嫌便夥同旗下小弟持棍棒或空氣手槍登門恐嚇,再以潑漆、丟擲腐敗雞蛋、張貼警告債務人標語等方式逼迫債務人還債。專案小組向高雄地檢署及高雄地院聲請核發拘票及搜索票獲准,在高雄市鳳山區、左營區等地同步拘提以郭嫌為首暴力討債集團等6人到案,查扣現金新臺幣53萬元、中華賓士廠牌自小客車1輛、手機42支、空氣手槍2枝、長槍彈匣5支、組織牌匾、點鈔機、噴漆、本票、借款人電話資料、防狼噴霧劑、棍棒、監視器主機、權利車資料及車牌、討債警告標語等證物1批。
(四)刑事局呼籲民眾若有資金需求,應依正常管道向銀行辦理借貸,勿輕信來路不明之電訪或網路借貸管道。刑事局將持續打擊黑幫暴力犯罪,不法之徒不要心存僥倖,以身試法,對於暴力行為絕對零容忍,定嚴予追緝偵辦,以維護社會安寧秩序。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