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码保护:湖南省郴州市桂东县刘红玲非法集资案件 2023.9.1……【资金清退】善后处置分配。
非法集资参与人签署确认分配方案75人,占非法集资参与人总数的91.5%,金额占总数的97%。定于2023年10月10日至20日对已签署确认分配方案并经受托会计事务所审核确认债权的非法集资参与人和普通债权人进行分配。
➤附:【法院判决书】2015.3.10 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红玲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挪用资金罪二审刑事裁定书
(1)被告人刘红玲于2013年5月7日的供述证明:近年来刘红玲的收款、付款情况都有登记,之前是由刘红玲某某公司一个叫方绪芳的工作人员登记,她那应该有一个银行往来记账账本。这些年来刘红玲的收款付款情况方绪芳都作了登记,去年10月份方绪芳辞职后,应该把这个帐本移交给了胡中月。刘红玲收取他人集资款或借款是通过银行交易的。向他人支付分红或借款利息都是通过建设银行的网上银行交易的,并办理了网银U盾,具体账号其记不清了,户名分别是:刘红玲、李某湘、张某田、某星、某少荣。
(2)被告人刘红玲于2014年3月13日的供述证明:刘红玲大量吸收他人入股资金是因为企业不断的做强做大,桂东县某某电业有限责任公司曾经召开董事会并做出决议:公司的三至五期电站由其自行决定扩充股东,当时所有的董事会成员都出席并签名认可了。这些入股的人都是一些朋友求刘红玲帮忙要求投资的。刘红玲之所以会向他人借取资金,承诺高额利息,这是因为被逼得走投无路了,最开始就是为了归还某某公司在银行的贷款本金和2008年冰灾引起企业停产而为恢复企业正常运转,借了300万元高利贷恢复线路设施,以及为承担支付在其名下收取的某某公司隐形股民的分红,此后因高利贷利息很高,只能用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不断借钱来维持运转。
(3)被告人刘红玲于2014年3月18日的供述证明:刘红玲以个人名义吸收他人的资金,起初是为了归还桂东县某某电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贷款,之后因为借的都是些高额的利息,只能拆东墙补西墙,利滚利越来越多,被逼无奈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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