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卢丹燕、蔡洁涛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被害人权利和义务的告知公告
揭阳揭东检察 2023-09-13 17:09 发表于广东
关于卢丹燕、蔡洁涛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被害人权利和义务的告知公告
卢丹燕、蔡洁涛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的被害人:
本院于2023年9月13日受理了揭阳市公安局揭东分局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的卢丹燕、蔡洁涛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
本院受理案件后,因本案被害人人数较多,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十五条规定,现采取公告送达方式告知本案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及在审查起诉阶段享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详见附件)
以上事项如有疑问,请与本院联系,或将书面意见邮寄本院。
邮寄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联系电话:0663-3265995
附: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检察院
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审查起诉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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