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犯罪嫌疑人曹松、敬域熙、徐浩等人涉嫌诈骗罪一案的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书
相山检察 2023-09-15 15:38 发表于安徽
犯罪嫌疑人曹松、敬域熙、徐浩等人涉嫌诈骗罪一案,近日已由淮北市公安局相山分局移送至本院审查起诉。因该案涉案被害人人数较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现采取公告送达方式告知本案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申请法律援助及在审查起诉阶段享有的权利(内容详见《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检察院委托诉讼代理人/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检察院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以上事项如有疑问,请与本院联系。 联系人:陶检察官联系方式:0561-3190876
被害人名单
李新宇 | 王茺 | 吴伟兰 | 曹春艳 | 方小玲 |
许艺娜 | 王伟 | 王燕 | 凌鹰 | 邓莲英 |
李江慧 | 吴思范 | 童碧军 | 盛水珍 | 韩冬梅 |
温晓磊 | 洪庆 | 熊效贤 | 吴霞 | 张勃 |
孙全喜 | 陈敏 | 吕小兰 | 张慧 | 南博维 |
何锋 | 唐永风 | 张志敏 | 金宛平 | 夏秋颖 |
徐月华 | 杨光 | 杨宝岭 | 刘德志 | 吴光辉 |
王小琴 | 于亚军 |
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检察院
委托诉讼代理人/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
我院已收到淮北市公安局相山分局移送审查起诉的曹松、敬域熙、徐浩等人涉嫌诈骗罪一案的案件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现告知你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如果经济困难,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检察院
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审查起诉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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