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黄兴星合同诈骗案 2023.9.20……【法院通告】宝坻区人民法院定于2023年9月25日上午9时在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关于被告人黄兴星合同诈骗案的开庭时间、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出庭通知的公告
宝坻区人民法院 宝坻天平 2023-09-22 09:30 发表于天津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关于被告人黄兴星合同诈骗案的开庭时间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出庭通知的公告

本院定于2023年9月25日上午9时在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由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黄兴星合同诈骗罪一案。该案审判员刘玉新,书记员史晨旭,公诉人高新卫。

因该案涉案的被害人人数众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二十一条之规定,现通过互联网通知本案被害人出庭,并告知被害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

(一)可以申请审判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回避。

(二)可以提出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被害人行使相关诉讼权利时,可以书面形式递交本院。邮寄地址: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邮政编码:301800。

上述事项如有疑问,请与我院联系。联系电话:022-82613155(刑庭)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日

附被害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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